2022 五月 05,週四 09:32

財部:藥房販售政府代徵快篩試劑免營業稅

作者 聯合報 記者賴昭穎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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家用快篩試劑販售實名制今天上路,財政部表示,健保藥局等代售徵用的新冠肺炎家用快篩試劑取得的款項,免課徵營業稅,免開立統一發票。記者潘欣中/攝影 家用快篩試劑販售實名制今天上路,財政部表示,健保藥局等代售徵用的新冠肺炎家用快篩試劑取得的款項,免課徵營業稅,免開立統一發票。記者潘欣中/攝影

聯合報 記者賴昭穎/台北即時報導

財政部今天宣布,健保藥局及地方政府衛生局於疫情指揮中心成立期間,受政府機關委託,依政府機關規定價格代售徵用的新冠肺炎家用快篩試劑(包裝有「政府專用」貼紙)取得的款項,全數交該委託機關解繳公庫者,依傳染病防治法第55條規定免課徵營業稅,免開立統一發票。

此外,健保藥局販售快篩試劑向政府機關收取的手續費,屬藥師、藥劑生配合供應防疫物資提供專業性勞務的收入,依加值型及非加值型營業稅法第3條第2項但書規定,非屬營業稅課稅範圍,免開立統一發票。

財政部指出,指揮中心27日宣布快篩試劑自今天上路,為提供充足防疫物資,滿足防疫需求,財政部配合指揮中心防疫政策,依傳染病防治法第55條規定:「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成立期間……各該事業受各級政府機關委託,依政府機關規定價格代售徵用或配銷之防疫物資,其出售收入全數交該委託機關解繳公庫者,免課徵營業稅。」發布解釋令,說明代售徵用快篩試劑免課徵營業稅,以減輕民眾負擔,降低疫情擴散的機會。

原文出處:經濟日報

閱讀 3536 次數 最後修改於 2022 五月 05,週四 09:37